2017年度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7/03/19 15:50

    

  2017年度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文化工作方面。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并把精神落实到我局的各项文化工作中。二是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加快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搞好标准文化站建设、行政村文化室建设和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工作。三是深入开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继续做好“三馆一站”软件建设,挖掘潜力,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体育工作方面。一是加大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力度,继续做好我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积极争取个旧市体育馆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制度,全面做好乡级、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的选点、申报、建设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把增强人民体质作为工作根本,努力构建群众性的多元化服务体系,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力争月月有赛事,重大节日有大型活动,继续保持体育人口稳步增长。三是积极发挥专业教练的作用,抓好单项训练,调整好青少年体育重点项目布局。四是精心组队参加省内外各种体育交流活动,加强体育对外交流活动,努力扩大我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影响力。 

  (三)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面。一是学习和熟练掌握系统内的法律法规,掌握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步骤及办案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二是深入乡镇农村、厂矿调查研究,分析行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积累有关材料,打好工作基础,使我市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逐步走入正轨。三是做好地面卫星接收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按章办事,做好平时的各项检查和监管工作,以及年度年检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0.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0.41万元(本级财力660.4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4.6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18万元。 

  二、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0.4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485.29万元,主要是执行数包含上级拨款及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364.65万元,占55.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支出190.74 万元,占2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3.84万元,占6.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61.18万元,占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24.7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88.45万元,增长27.2%,主要是增资,基本支出增加。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 年预算数为21.7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1.54万元,下降53%,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 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资金。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了26.1万元,减少161%,主要是2016年执行数包含了上级拨款。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4万元,减少400%,主要是2016年执行数包含了上级补助其他体育支出。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 2017年预算数为2.1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对比保持平衡,增长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17年预算数为190.7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7.06万元,增长3.7%,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人员增资。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预算数为27.3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8.01万元,增长29.3%,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增加。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7年预算数为16.5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04万元,增长24.4%,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增加。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预算数为41.18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25.59万元,减少62%,主要是我单位与旅游局机构合并,其中部分人员基本支出转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2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02万元,减少510%,主要是2016年执行数包含上级拨款。 

  三、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3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76万元,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活动、群众体育、其他体育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等开支。与2016年执行数对比减少954.8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执行数包含了上级拨款。 

  四、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3万元,公务接待费16.3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五、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60.41万元。 

  七、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收入预算763.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0.41万元,占100%。 

  八、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支出预算66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5万元,占89.7%;项目支出67.76万元,占10.3%。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25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保持平衡;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个旧市文化体育喝广播电视局2017年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个旧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五、“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